3月2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布最新消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已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公告。在该立法计划中,《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被列为2024年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4件法规案之一。
依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管理条例》被列入东莞市2022 – 2026年立法规划项目,同时也是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自2023年2月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协作团队,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调研范围涵盖省外、市外以及市内。经过调研,形成了草案初稿。此后,通过向镇街和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门举办立法听证会以及专家论证会等一系列严谨程序,最终形成了《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并于2023年底报送至市政府。
《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总共分为八章四十四条,具体内容包括总则、产权管理、治理机制、资产经营、收益分配、指导监督、法律责任及奖惩、附则等。该草案送审稿具有东莞特色的创制内容,主要致力于解决以下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营集体资产的主体地位,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健全市镇两级指导监督机制,同时明确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以及提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多元化模式等。
来源:市农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