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社会各界全面且深入地了解该文件精神,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公安部等部门共同举办了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然而,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协同机制不完善、全链条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的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整体食品安全。《意见》聚焦于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此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发布会上,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改革创新,注重务实管用。它精准找出了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中存在的8个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这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填补了全链条监管中的空白和缝隙,拓展了经营主体的监管范畴,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强调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回答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提问时表示,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心、更健康,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农业农村部已发布通知,针对部分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依据生产方式、质量控制能力划分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对于采用安全绿色优质种植养殖方式、能够保障质量安全的品种,适当降低巡查检查频次,抽检合格后即可上市;对于生产方式存在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品种,加强过程管控,在采收出塘前严格把关,每一批都要进行速测,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在入市环节实行差异化准入。
二是充分用好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的一项新制度,是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近两年,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这项制度的实施。目前,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能够做到常态化开具,农户开具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不少地方还积极探索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在逐步建立健全查验制度。未来,将进一步用好这项制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通过提供便捷式打印、上门速测等服务,鼓励引导小农户开具,提高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的覆盖面。同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查验把关。
三是“下狠手”整治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针对这些品种的种植养殖特点、药物残留风险隐患等,制定“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突出严打严管、重典治乱,从严查办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严格管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对于情形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推动落实行政拘留、行刑衔接等措施。
在发布会期间,相关部门还就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寄递和配送安全管理、进口食品监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结合实际情况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的有机衔接,确保责任全面落实,真正让好制度、好措施发挥良好作用、取得良好效果,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